兩歲以下晚期早產兒及足月兒之發展形態及其影響因素:
背景及目的:
越來越多的文獻指出,晚期早產兒相較於足月兒具有較高的發展遲緩比例。根據兒童發展理論之生態學觀點及交易模式(Ecological/Transactional Model),兒童各階段發展均受家庭環境及照顧者之影響。此類研究在32週以下早產兒已有研究證實,然而於晚期早產兒之縱貫性研究則闕如。
方法:
本兩年期計劃之目的在於利用固定樣本多次調查研究,於六個時間點(出生、四個月、六個月、九個月、十二個月及十八個月大)來探討晚期早產兒相對於足月兒之發展形態隨時間之變化及兩歲前之各領域發展、篩檢結果及兩歲前行為問題之影響因素。於嬰兒出生時收集嬰兒及家庭基本資料。於矯正年齡四個月時進行第一次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CDIIT)以及台北市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第二版(Taipei II)問卷;於六個月大時,給予家長動作發展-家庭環境之行動機會訊息量表3-18個月版-中文版(AHEMD-IS-C)以及中文版親職壓力量表簡式(PSI/SF-C)問卷;於九個月大時,進行CDIIT施測、Taipei II及精熟動機問卷嬰幼兒版問卷(DMQ)填寫;於十二個月大時,再度進行CDIIT施測及Taipei II問卷填寫;於十八個月大時,除進行CDIIT施測及Taipei II填寫之外,家長亦須填寫1歲半至五歲兒童行為檢核表(CBCL1½-5)。研究結果分析,以獨立樣本t檢定比較各發展領域在各追蹤年齡層之組間差異。以卡方檢定分析發展狀態(典型發展、疑似遲緩、遲緩發展)於晚期早產兒與足月兒之四個追蹤年齡層之分佈並進行Taipei II偵測四個年齡層疑似發展遲緩之診斷效度分析。以羅吉斯複迴歸(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分析晚期早產、出生時生理因素、哺育狀況、家庭收入及母親年齡等因素對於18個月大之臨床問題行為之預測。此外,也以皮爾森相關係數(Pearson correlations)進行環境對於後期發展之預測。
結果:
本研究顯示,兩組兒童在矯正年齡四個月大時僅有兩個發展面向(社會性及生活自)不一致,矯正年齡九個月時晚期早產兒之發展面向剖面圖起伏變化大,十二個月僅一個面向不一致,十八個月時兩組之發展趨於一致。以Taipi II發展篩檢量表在全體兒童的效度而言,在九個月大(Chi-square=4.587,p=.032) 及十八個月(Chi-square=17.551,p=.032) 發展屬臨界範圍且被篩檢為陽性的比例明顯大於典型發展被篩檢為陽性的比例。以18個月大之CBCL1½-5臨床之問題行為為依變項顯示,晚期早產兒具有較高比例之傾向具外化行為問題(OR=7.090,p= .065),認知發展商數越高對於整體行為問題的產生具有保護作用(OR=0.943,p= .045)。
結論:
生理性低風險之晚期早產兒與足月兒之發展型態比較,其發展隨者年齡增加漸趨一致,然親職教養及行為問題卻日益顯現。這些注意力及攻擊性的行為問題,可能進而影響親子互動品質,與後續一歲半惡化的行為問題形成惡性循環。未來計畫將針對晚期早產兒之行為問題及親職壓力及晚期早產兒之發展進一步研究。
臨床應用:
嬰兒早期之發展遲緩危險性,單倚靠發展測驗及篩檢恐有偏誤,仍需照顧者、臨床醫師及健康照顧人員密切追蹤。早期之生理及社會環境因素可能已經開始對於兒童發展產生顯著影響。以預防之觀點而言,雖然晚期早產兒之生理症狀輕微,但對於照顧者之壓力卻不容互忽視。因此對於新生兒父母之親職教育,宜鼓勵環境刺激之豐富性、早期提供親職教養支持,減低照護壓力,並進而促進親子互動及後期社會性發展及降低問題行為。
關鍵詞:發展、晚期早產兒、早期療育、預測、嬰兒
越來越多的文獻指出,晚期早產兒相較於足月兒具有較高的發展遲緩比例。根據兒童發展理論之生態學觀點及交易模式(Ecological/Transactional Model),兒童各階段發展均受家庭環境及照顧者之影響。此類研究在32週以下早產兒已有研究證實,然而於晚期早產兒之縱貫性研究則闕如。
方法:
本兩年期計劃之目的在於利用固定樣本多次調查研究,於六個時間點(出生、四個月、六個月、九個月、十二個月及十八個月大)來探討晚期早產兒相對於足月兒之發展形態隨時間之變化及兩歲前之各領域發展、篩檢結果及兩歲前行為問題之影響因素。於嬰兒出生時收集嬰兒及家庭基本資料。於矯正年齡四個月時進行第一次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CDIIT)以及台北市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第二版(Taipei II)問卷;於六個月大時,給予家長動作發展-家庭環境之行動機會訊息量表3-18個月版-中文版(AHEMD-IS-C)以及中文版親職壓力量表簡式(PSI/SF-C)問卷;於九個月大時,進行CDIIT施測、Taipei II及精熟動機問卷嬰幼兒版問卷(DMQ)填寫;於十二個月大時,再度進行CDIIT施測及Taipei II問卷填寫;於十八個月大時,除進行CDIIT施測及Taipei II填寫之外,家長亦須填寫1歲半至五歲兒童行為檢核表(CBCL1½-5)。研究結果分析,以獨立樣本t檢定比較各發展領域在各追蹤年齡層之組間差異。以卡方檢定分析發展狀態(典型發展、疑似遲緩、遲緩發展)於晚期早產兒與足月兒之四個追蹤年齡層之分佈並進行Taipei II偵測四個年齡層疑似發展遲緩之診斷效度分析。以羅吉斯複迴歸(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分析晚期早產、出生時生理因素、哺育狀況、家庭收入及母親年齡等因素對於18個月大之臨床問題行為之預測。此外,也以皮爾森相關係數(Pearson correlations)進行環境對於後期發展之預測。
結果:
本研究顯示,兩組兒童在矯正年齡四個月大時僅有兩個發展面向(社會性及生活自)不一致,矯正年齡九個月時晚期早產兒之發展面向剖面圖起伏變化大,十二個月僅一個面向不一致,十八個月時兩組之發展趨於一致。以Taipi II發展篩檢量表在全體兒童的效度而言,在九個月大(Chi-square=4.587,p=.032) 及十八個月(Chi-square=17.551,p=.032) 發展屬臨界範圍且被篩檢為陽性的比例明顯大於典型發展被篩檢為陽性的比例。以18個月大之CBCL1½-5臨床之問題行為為依變項顯示,晚期早產兒具有較高比例之傾向具外化行為問題(OR=7.090,p= .065),認知發展商數越高對於整體行為問題的產生具有保護作用(OR=0.943,p= .045)。
結論:
生理性低風險之晚期早產兒與足月兒之發展型態比較,其發展隨者年齡增加漸趨一致,然親職教養及行為問題卻日益顯現。這些注意力及攻擊性的行為問題,可能進而影響親子互動品質,與後續一歲半惡化的行為問題形成惡性循環。未來計畫將針對晚期早產兒之行為問題及親職壓力及晚期早產兒之發展進一步研究。
臨床應用:
嬰兒早期之發展遲緩危險性,單倚靠發展測驗及篩檢恐有偏誤,仍需照顧者、臨床醫師及健康照顧人員密切追蹤。早期之生理及社會環境因素可能已經開始對於兒童發展產生顯著影響。以預防之觀點而言,雖然晚期早產兒之生理症狀輕微,但對於照顧者之壓力卻不容互忽視。因此對於新生兒父母之親職教育,宜鼓勵環境刺激之豐富性、早期提供親職教養支持,減低照護壓力,並進而促進親子互動及後期社會性發展及降低問題行為。
關鍵詞:發展、晚期早產兒、早期療育、預測、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