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目的基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強調特殊需求兒童應享有與一般兒童同等的參與權利和機會,於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開始追蹤150名的特殊需求兒童,以及150名的一般兒童,兒童平均年紀約八歲至十歲之間,採家長自填式問卷。 結果顯示,家長與兒童了解對"參與"的概念和想法,發現兩者所表達的意思略有不同。兒童認為參與概念包括 “大家一起”、”同儕”、”想要”、喜歡”,家長認為參與概念則包括 “專注”、 “表現”、 “愉悅”、 “成就”等等。 在家長填寫的問卷方面,相較於一般兒童是比較受到限制的。而參與隨年齡的變化,一般發展兒童無論以何種測量參與,其獨立性及頻率數值都是很高的,且有不同發展型態,而肢體障礙兒童之參與隨年齡增加而逐漸受限,尤其是在肢體需求較大的領域更為明顯。 |
全臺灣到處收案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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